2019年4月,浙江省嘉善县印发了《加快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引育产业发展主体、大力支持产业研发创新、逐步完善产业发展配套、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六大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设立百亿元传感器基金,统筹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房租减免等等。
在产业研发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对于开展首轮流片、购买IP、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企业,都将给予一定程度的资金补助。
1、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合作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智能传感器基金;首期募集20亿元,其中政府出资不少于4亿元。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亿元资金专项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对于新设立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支持项目发展,对经认定的给予每年企业最高额度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补助,贴息期3年。
2、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加快16.5平方公里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优先保障智能传感器企业用地。
3、加快引育产业发展主体:吸引优质企业落户奖励,对经认定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智能传感器企业,单个项目3年内按年度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额仅限设备、技术及软件投资)的,按照企业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最高3000万元。智能传感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额仅限设备、技术及软件投资)的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8%给予补助,最高1800万元。
4、大力支持产业研发创新:大力引进高水平创新载体。对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科研机构、全国重点大学在我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检测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研发设备实际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5、逐步完善产业发展配套: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按EDA、IP、测试验证设备等购置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省级以上相关资助的,按实际额度1:1给予配套资助。
6、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项目服务质量。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大力实施“标准地+承诺制”举措,推动项目90天内开工。建立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持企业开拓市场。
四、郑州高新区:发布“智能传感器产业十条”,最高补助千万元
2019年11月,郑州高新区正式发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促进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共十条支持政策,向中外智能传感器产业相关企业和机构抛出“橄榄枝”。
“智能传感器产业十条”围绕智能传感器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诉求,分别从产业集聚、企业落户及项目落地、服务体系建设、市场开拓、企业并购、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奖励、金融、产业生态等方面政策支持,最高补助1000万元。智能传感器产业“十条”的正式发布将助力郑州高新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推进产业链协作,打造传感器高地,推动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智能传感器产业十条”的适用范围:在郑州高新区注册、正常纳税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从事智能传感器材料、设备、芯片、器件(包含器件软件与算法设计开发)、终端生产(传感器相关产品产值占到公司总产值的6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从第二条到第九条分别是八个方面支持内容,包括房租及购房支持、落户及项目奖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场培育及开发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奖励、技术研发支持、人才奖励、金融及资本市场支持等方面。
未来,郑州高新区将建设约3平方公里的智能传感器产业小镇,打造智能传感器材料、智能传感器系统、智能传感器终端“三个产业集群”,发展环境传感器、智能终端传感器、汽车传感器“三个特色产业链”,经过3至5年的努力,建成千亿级国家智能传感器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