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固放大制造业聚集优势。推动重点制造业聚集区打造“1+3+N”专业化、协作化、联动化空间发展格局。以滨海新区为核心,建设国际一流综合型汽车名城;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西青区建设国际一流车联网先导区,东丽区建设先进汽车技术评价和项目投资孵化先行区,武清区建设承接汽车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推动北辰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等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主题园区。
(二)加快重塑汽车服务业版图。依托本市全面、多元的汽车服务门类和天津港特色区位优势,加快重塑全市汽车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支持西青区重点打造车联网三级测试体系服务中心,静海区重点打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津南区、武清区重点打造汽车会展文化赛事体验中心,东丽区重点打造汽车检测认证、标准制定和落地应用基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打造汽车金融服务中心,天津港保税区重点打造汽车零售和贸易中心,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中国网络货运聚集区。
(三)推动重点产业链布局。在滨海新区重点布局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等产业链条,在西青区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等产业链条,在武清区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汽车车身、汽车底盘等产业链条,在东丽区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链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天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本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召集人,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项推动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在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智库支持。(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用好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在支持方向和项目组织上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倾斜。对未纳入现有政策体系且确需支持的方向,在市、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框架内设立二级专项资金给予专门支持。依托海河产业基金,打造百亿级产业基金群,重点推动整车、电池、智能网联、氢燃料、车规级芯片企业在津投资布局。优化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环境,在金融、土地、规划、人才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举措。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方面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引育。加快引进和培养软件架构师、车规级芯片设计师、卓越工程师等紧缺高级人才,以及汽车软件、轻量化和电池原材料等基础研发人才。推进汽车与计算机、软件、新材料等跨学科建设。持续建设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专业制造等多层次人才培育机制,利用科研项目、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等灵活培养方式,支撑产业人才供给。(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招商引资。重点对接日、韩、德、法等国家龙头企业,紧紧围绕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等产业聚集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各区、各部门与京津冀三地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靶向企业的招商引资。重点区要建立专业招商团队,完善奖励机制,做好潜在项目储备和信息挖掘,推动重点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机构支撑。支持中汽中心打造综合性汽车行业服务平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港和汽车行业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利用中汽中心系列高端活动和论坛,搭建政企高层交流、产融合作和招商引资平台,吸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天津。充分发挥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软件学院等高校院所资源优势,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环节生产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委、东丽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