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控城市点位仪器更新工作体系,保证国控城市点位稳定运行,2022年1月13-14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开展了国控城市点位仪器更新工作研讨,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21个省市级监测部门专家应邀参加,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四级调研员赵岑、总站大气室副主任汪太明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
研讨主要围绕国控城市点位仪器更新流程、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工作职责、固定资产报废等内容展开。专家一致认为,当前由地方购置仪器的更新机制已相当完善,由国家统一采购更新仪器机制的建立,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仪器更新评估机制,二是需要提前谋划、按批次更新,三是需要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做好验收场地及基础条件的保障,同时适时参与其中。
会后,总站大气室将认真总结、科学谋划,尽快编制、出台相关工作机制内容,确保仪器更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