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 号:7443400182600049783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741GZG12723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服务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付任何责任。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投标。